補貼對象:通過初次職業技能評價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城鄉勞動者。
政策內容及補貼標準: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評價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城鄉勞動者,給予職業技能評價補貼,補貼標準為職業資格證書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50元/人,專項職業能力證書130元/人。同一類型證書不得重復享受。普通高校、中高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于畢業學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個人可申請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申領流程:評價補貼由發證評價機構或培訓機構在規定時間(一般為補貼證書發證日期起12個月內)內,向石獅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代為申報。
評價補貼由機構(培訓機構、評價機構)在規定時間(一般為補貼證書發證日期起12個月內)內代為申報。申報機構在申報評價補貼時收集申請人本人簽字的《福建省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個人申請表》,匯總形成《福建省職業技能評價補貼人員名冊》,按評價所在地原則向當地人社部門經辦機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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