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21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等規定,結合上級對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進一步要求,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目標任務
宣布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三、工作進展
《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2025年3月1日至4月1日在石獅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于2025年4月18日正式印發。
四、范圍期限
《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獅發改規〔2025〕2號)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通知面向全社會公開清理結果,廢止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五、主要內容
此次宣布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宣布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六、注意事項
本通知由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七、關鍵詞詮釋
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石獅市發改局,聯系電話:0595—88712056。
- 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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