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11-2600-2023-00012
- 發布機構:石獅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9
- 標題:石獅市司法局關于公布石獅市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的通知
- 備注/文號:獅司規〔2023〕1號
- 發布日期:2023-07-04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石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上級駐石有關單位: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上級要求,我局嚴格按照“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的要求,對各單位報送的保留證明事項清單進行了梳理匯總,形成了《2023年度石獅市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215項(詳見附件)。現將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未被列入《2023年度石獅市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的證明事項,各單位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提供公共服務時,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
二、對列入《2023年度石獅市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的證明事項,各相關單位要制作本單位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并以辦事指南的形式細化證明的具體樣式、辦理程序和操作規范,明確出具時限、辦理用途、具體流程及法律依據,并通過政府網站等公開的方式讓群眾知曉。
三、各單位要要深刻認識精簡證明事項的重要意義,根據法律法規的調整、簡政放權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及時對本單位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不斷精簡證明材料。對可以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網絡核驗、信息共享、合同憑證等辦理的和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證明,要堅決予以精簡并明確辦理方式。
四、為了確保政策實施效果,《石獅市司法局關于公布石獅市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的通知》自2023年6月29日起實施,新一年度的石獅市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印發時自動廢止。
附件:1.2023年度石獅市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
石獅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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