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立案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依據 | 執法法律條件 | 執法決定日期 | 辦理程序 | 辦理結果 |
1 | 2025/4/27 |
蔡凱楠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800409**** |
2 | 2025/4/27 |
周佰馬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43048219701117**** |
3 | 2025/4/27 |
漆華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42900519871021**** |
4 | 2025/4/27 |
蘇天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2619710421**** |
5 | 2025/4/27 |
呂德福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319890326**** |
6 | 2025/4/28 |
劉東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外) |
行政許可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 第六條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發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服務單位等信息變更的,應當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2272519981007**** |
7 | 2025/4/28 |
施連豐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60312**** |
8 | 2025/4/28 |
張建交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50703**** |
9 | 2025/4/28 |
洪志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33019721018**** |
10 | 2025/4/28 |
王守南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60812**** |
11 | 2025/4/28 |
陳世全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0023419860328**** |
12 | 2025/4/28 |
梅華僑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42052719800516**** |
13 | 2025/4/28 |
黃勇志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81030**** |
14 | 2025/4/28 |
王茂騰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262519750919**** |
15 | 2025/4/28 |
劉德燦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80205**** |
16 | 2025/4/29 |
陳澤鵬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2240119871001**** |
17 | 2025/4/29 |
程時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0023519840127**** |
18 | 2025/4/29 |
鐘中平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028119731126**** |
19 | 2025/4/29 |
施志勤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40414**** |
20 | 2025/4/29 |
幸幫福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第二十九條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發手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服務單位等信息變更的,應當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032119770416**** |
21 | 2025/4/29 |
謝志強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第二十九條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發手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服務單位等信息變更的,應當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80310**** |
22 | 2025/4/29 |
何少錢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50714**** |
23 | 2025/4/29 |
吳煌照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51215**** |
24 | 2025/4/29 |
林清池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62819880116**** |
25 | 2025/4/29 |
劉海平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073219860816**** |
26 | 2025/4/29 |
施建順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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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60408**** |
27 | 2025/4/29 |
郭少猛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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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91022**** |
28 | 2025/4/29 |
俞禧洪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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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13219830423**** |
29 | 2025/4/29 |
蔡永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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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820413**** |
30 | 2025/4/29 |
李文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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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41113**** |
31 | 2025/4/29 |
祝挺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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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012419841011**** |
32 | 2025/4/29 |
柯建農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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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2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50131**** |
33 | 2025/4/30 |
曾憲文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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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2025/4/30 |
林英俊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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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025/4/30 |
蔡良鈿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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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025/4/30 |
徐海平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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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2025/4/30 |
程千根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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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3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4082419830904**** |
38 | 2025/4/30 |
許光堆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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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3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60702**** |
39 | 2025/4/30 |
胡建員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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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3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20709**** |
40 | 2025/4/30 |
林金鳳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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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4/3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50822**** |
41 | 2025/4/30 |
葉發慶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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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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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2025/4/30 |
王運成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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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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