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依法對(福建省彩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加彈滌綸絲4700噸、加彈錦綸絲700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擬作出審批意見進行信息公開。
公開時間:2025年9月12日—9月18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福建省彩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加彈滌綸絲4700噸、加彈錦綸絲700噸項目
二、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市石獅市錦尚鎮石錦大道865號
三、建設單位:福建省彩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泉州市新綠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租賃閑置廠房、辦公及宿舍,總租賃建筑面積8360m2(包括生產廠房4390m2、輔助用房450m2、宿舍1660m2、辦公倉庫用房1860m2),購置安裝加彈機、空包機、空壓機等生產設備及相關環保設施,生產規模為年產加彈滌綸絲4700噸、加彈錦綸絲700噸。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水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運營期,項目設備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石獅市錦尚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集中處理,項目廢水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運營期,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氣環境容量。項目通過對有機廢氣產生區域采取單獨密閉隔間措施,并安裝有效的廢氣收集、凈化設施后,可有效削減廢氣污染物排放量。項目廢氣經配套的凈化設施處理后可實現有組織達標排放,因此,項目周圍環境及保護目標受到本項目的廢氣排放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運營期:①設備應盡量選購低噪聲設備;②減振:設備安裝減振墊;③隔聲:作業時注意關閉好車間門窗;④加強設備維護,保持良好運行狀態。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項目西南側聲環境保護目標(港前村)預測點噪聲預測值可達《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限值。項目運營對周圍及周邊聲保護目標的聲環境影響較小,從環保角度來說,項目噪聲污染處理措施可行。
4、固體廢物及保護措施:
運營期:項目廢絲、次品經分類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廢間,外售相關廠家資源回收利用;項目廢油劑、廢潤滑油及潤滑油空桶按相關規定進行收集、暫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定期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加彈油劑空桶收集后暫存于危廢貯存庫,由原料生產廠家回收重新利用。
七、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網上公示,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均未接收到有關項目的群眾反饋意見。
八、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九、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0595-83051217
地址: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編:362700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